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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女士刷到個小女孩撒潑的視頻,覺得逗樂,隨手轉到自己賬號。沒成想,視頻火得一塌糊涂,點贊噌噌漲到30萬。評論區里,全是調侃孩子的話。
正得意呢,孩子家長找上門了。“誰讓你發我家娃的?刪了!賠錢!”李女士還挺委屈:“我又沒拍,轉發也不行?”法院可不看這個——《民法典》第1018條、1019條明明白白寫著,自然人享有肖像權,未經肖像權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。最終判了:侵犯肖像權,道歉加賠5000塊律師費。
別以為轉發就沒事,法律可不管你是原創還是轉發?!睹穹ǖ洹防?ldquo;公開使用”就包括轉發傳播,只要沒經過家長同意,把娃的臉露出來到處傳,就是侵權。而且傳得越廣,麻煩越大。30萬點贊,那影響可不小。
李女士覺得冤,可家長更憋屈。自家娃哭鬧的樣子被全網看,同學還拿這個開玩笑,孩子心里能舒服嗎?《民法典》第1032條規定,自然人享有隱私權,未成年人的隱私更受特殊保護。你覺得可愛,說不定正戳孩子痛處呢。
想曬娃又不想惹麻煩?記住這幾點。自家娃,發朋友圈最好設個分組,別啥人都讓看。別人家的娃,轉發前一定問家長要個準話。刷到不認識的娃的視頻,手別欠,劃過去就完了。
30萬點贊換5000塊罰單,說起來是挺虧。但話說回來,流量再誘人,也不能踩著別人的尊嚴換啊。下次想轉發萌娃視頻,先在心里默念三遍:“得要授權!”不然,下一張罰單可能就輪到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