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廣州日報,日前從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獲悉,該協會在2023年全年立案處理的消費者投訴中介的案件僅11宗,但協會接待和處理消費者有關存量房轉讓、住房租賃的咨詢案件數量仍較多,全年共處理374宗咨詢案件。其中,有這么一個案例。

黃姨三年前通過某中介公司介紹,看中了劉叔的房子。劉叔的房子是單位分配的房改房,樓層不高,建筑面積雖不大,但房屋的實用率很高,屋內經過重新間隔,也有兩房和獨立的廚房廁所。于是黃姨很快便確定了購房意向,與業主劉叔簽署了《房屋買賣合同》,一個月后便順利完成過戶。
黃姨入住房屋一年后,鄰居陳伯的兒子陳某找到她,向她表示,她房屋內的廁所面積,約6個平方,應屬于他家的合法面積,要求把廁所面積騰退出來。這下子把黃姨給弄迷糊了。黃姨當年購房時,原業主劉叔曾表示他已經在這里住了20多年,買房時也沒有跟她提及屋內廁所部分的面積非其房屋的面積。
陳某表示當年由于房改面積不足,房改單位將黃姨右側的那套小面積房屋補給父親。陳某父親則居住在黃姨房屋左側那套面積較大的房子里。原業主劉叔當年為了自己屋內有獨立的廚房廁所,所以改建的時候占用了原屬父親房屋的廁所。
黃姨對此表示不接受。于是陳某找了專業的測繪機構對房屋進行測量,并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黃姨騰還非法占用面積。
經過測量,黃姨的房屋的實際面積確實比房產證的登記面積大了6個平方,多出部分正是黃姨屋內的廁所部分面積。法院最終判決要求黃姨騰還該部分面積。
黃姨覺得自己很冤大頭,看房時房屋是否有獨立廚房廁所是她決定買不買的重要因素,若當時知道劉叔的房子沒有廁所,她也不會選擇買劉叔的房子。現如今她只能重新調整房屋格局,將廁所的面積騰出去。
瀟湘晨報記者就此咨詢了北京市中聞(長沙)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,劉凱認為,廚房、廁所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是影響買家是否購買涉案房屋的重要因素。賣家作為業主方,應當了解該房屋的規劃及設計內容,其在改建的時候占用了鄰居房屋廁所的情況是明知的。但賣方在與買方簽訂合同時,并沒有對此進行告知或說明,也沒有引起買方對此事項的注意,影響了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對合同標的的認知。賣方的行為,違背了的誠實信用原則,買方可以依據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,要求撤銷與賣方簽訂的《房屋買賣合同》。
“權利人發現的自己的房屋被侵占,可以先與對方進行溝通和協商,要求對方停止侵害、返還原物、排除妨害、恢復原狀,造成權利人損害的,權利人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。如對方不予配合的,權利人可以通過報警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理方式解決糾紛。”劉凱提醒,購房過程中充分了解房屋情況和明確約定相關法律責任,是避免糾紛的關鍵。購房者在購房前,應該仔細核實房屋的實際情況,包括房屋權屬、面積、使用年限、是否存在抵押等重要信息,并與賣家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條款,避免后期出現糾紛。